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预审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7-09-29 作者: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生活资料、终端消费品、食品等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同时提出,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
国家标准委认真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于2016年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的通知》(标委办工一〔2016〕157号),批复成立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以下简称“总体组”),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负责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立项评审、技术归口协调、征求意见、审查等。
2017年9月12日,总体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预审会,对16项完成制定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进行了预审。总体组组长、副组长、秘书长以及来自总体组成员单位的专家等共约50人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林翎秘书长主持。国家标准委工业一部陆旭忠处长介绍了本项目的背景和意义,并提出了要求。林翎秘书长介绍了总体组成立以来开展的工作以及本次预审会的要求。
陆旭忠强调,加快制定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对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推动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领绿色消费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求,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系列标准制定,本着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高质量高水平发布第一批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分别就绿色产品的指标选取、国内外标准比对、数据测试及统计分析、指标基准值确定依据及测试方法、标准验证、标准意见征求及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听取了各起草单位的汇报,审阅了相应的标准成果,并针对编制情况进行了质询。专家们对各类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现阶段的大部分标准指标选取基本合理,数据翔实,比对分析充分,基本符合绿色产品评价通则要求,但个别标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专家建议:(1)应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和GB/T33761给出的标准框架编写,确保系列标准体例的一致性;(2)选取的绿色相关指标应反映本产品的绿色亮点,应是消费者看得懂、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指标;(3)指标应有数据基础,应是在测试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指标基准值,并将基准值与现有国内外标准对比,确保指标选取先进,并符合通则提出的产品比例要求;(4)检测方法尽量采用国家标准;(5)标准中的基本要求应体现本行业、本产品的绿色特点。
目前,总体组已研究起草了《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制定了GB/T 33761-2017《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召开了标准立项专题会议、征求意见专题会以及本次的专题预审会。下一步,总体组将督促各标准起草组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并尽快组织召开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审定会。